关于开展2017年争创学院“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

为激励全校青年集体和个人踏实进取,奋勇争先,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学校团委现决定在全团开展2017年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内容

1.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每年的“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时期即为下一年度争创活动的启动时期。各争创集体和个人需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

2.评选及表彰学院“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学校团委组织由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师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团对年度“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公开评审,确定学院“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当选集体和个人。对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团委予以表彰并为其授牌。

3.当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接受师生监督。“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个人获得者要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工作效果。对于违反评选条件的当选集体和个人,经评审团商议后有权免去其荣誉称号。

二、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学院“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对象是在学校管理或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优秀青年集体;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对象是在学校管理或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优秀青年个人。

2.评选条件

 “青年文明号”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是40岁以下青年占大多数,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的青年集体;

2.工作中文明上岗,耐心细致,服务周到;

3.集体成员努力学习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业务素养高;

4.集体团结奋进,作风踏实,风气正,效率高;

5.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师生赞誉。

“青年岗位能手”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是年龄不超过40岁的青年;

2.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路线,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耐心细致,责任心强;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业务素养高,是工作中的岗位能手;

5.具有创新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较强的工作效果;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领导肯定,受到师生们的赞誉。

三、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与申报。3月27日—4月4日。全校各分团委和团总支通过会议传达、网络发布等形式在组织内广泛宣传本次争创及评选表彰活动,符合条件的青年组织和个人可向所在分团委或团总支积极申报。

2.推报。4月5日—4月7日。各分团委和团总支根据申报情况在本单位内组织首轮评审,将能代表本单位水平和风貌的优秀组织和个人报送至学校团委参加校级评审。要求每个申报集体和个人的申报表各一式二份,签单位党委意见加盖公章,纸质版于4月7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或津南校区大通学生活动中心A301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以“***学院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报名表”命名,打包发至电子邮箱。

3.评审。4月8日—4月14日。学校团委组织对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确定我校2016年“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个人。

4.表彰。4月下旬。学校团委对2016年校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并为其授牌。

5.争创2017年校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2017年5月—2018年4月。各分团委、团总支安排部署好2017年的争创活动,指导争创集体和个人做好方案并认真执行。

四、相关要求

1.热情参与,争创先进。全校各青年集体和个人要以此活动为契机,锤炼自身品格,提升业务素质,增强做好本职工作,为全校师生做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

2.严格程序,积极推报。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活动程序进行评选和推报,将评选和推报的过程作为挖掘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过程,确保选出的“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具有示范性、引导性和说服力。

           

附件1 学院“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件2 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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